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住建局业务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采购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法律顾问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总价不高于50000元人民币。

三、服务期限

1年。

四、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针对聘请方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行政决策、合同行为和执法工作、投诉、质疑处理等事务,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3.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聘请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出具合法性审查书面意见。针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出具相关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6.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7.应聘请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8.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业务工作特点,为聘请方工作人员举办法律讲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提高聘请方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9.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服务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五、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聘请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聘请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许昌市有常设机构,拟派律师团队成员常年居住许昌。

3.投标人在许昌市的常设机构通过上一年度年检;投标人及人员执业稳定;投标人和拟派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投标人应设立3年以上,拟派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5.投标人应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投标人和拟派律师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6.投标人和拟派律师其他条件需符合政府采购及《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规定》相关要求。

七、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费用报价(含税),不能高于采购预算。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整体情况介绍。

3.律师事务所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拟安排的律师团队基本情况表(不少于2人),有职称的提供职称文件复印件。

5.招标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近3年服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业绩、律师事务所及个人获得表彰荣誉情况)。

6.法律顾问合同草案(需包含公告服务内容)。

7.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9.承诺书。

响应文件须提供纸质正本1份,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评判办法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判法。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5:00,逾期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911房间

联系电话:0374—2161755

联 系 人:吴浩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法律顾问服务报价单.docx

附件2拟派律师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