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装饰中心、参评单位:
根据《许昌市室内装饰行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许昌市住宅装修装饰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许装〔2020〕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装饰行业信用发展,激发住宅装饰市场活力,结合2022年疫情防控情况和工作实际,我市2022年度住宅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均参照2021年度评审结果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许昌市室内装饰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8日
2022年度许昌市住宅信用评价体评定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