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住建局业务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住建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1年
三、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就聘请方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决策、 合同行为和执法工作、投诉、质疑处理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6.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7.应聘请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8.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9.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四、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聘请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被聘请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聘请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五、相关要求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许昌市有常设机构,或为律师个人需常年居住许昌。
2.许昌市的常设机构通过上年年检;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3.选派的律师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4.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六、评判办法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比选小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确定符合资格条件名单。综合考察各应聘事务所和拟派律师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执业经历、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七、提供材料
1.每年服务费用报价(含税)(附件1)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整体情况介绍。
3.拟安排的律师基本情况表(附件2)。
4.法律顾问合同草案(需包含公告服务内容)。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纸质正本,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17:00,逾时不予接收。
地 点: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911房间
联系电话: 0374-2166907
联 系 人:张茜
九、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