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瓶装液化气管理中多年存在的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执法依据不明确、执法难、治理难度大等玩瘴痼疾,为加强行业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我市高位推动、部门协同,高标准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治理“攻坚月”活动。
建立工作机制。我市印发工作方案,组建5个市级专项督查组,采取“领导+专家”督查机制,随机抽查、实地督导、现场交办;建立“日报告、周例会、周通报”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判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及时采用通报批评及约谈警示等手段严肃督导检查,保障工作有力开展。
加强宣传培训。我市组织专家对参与排查整治的各级干部进行培训,使一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排查整治标准;对商户精准宣传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警示案例,通过网格群确保宣传全覆盖;对正规供气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市民不买不用非法燃气的自觉性,拒绝购买“黑气”。
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市、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燃气使用场所整改台账,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对表交账,限时销号;把每月16日作为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日,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培训、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保障整治成果延续性。
推进联合执法。我市紧盯“黑气贩”“黑气源”问题线索,组织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市县两级联动,打击非法运输、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形成了打非治违高压震慑态势。
专项整治期间,我市累计培训干部4000余人(次),制作发布融媒体宣传视频48条,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受教育商户经营者、厨师约2万余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各类用气场所8000余处,发现并整改问题2万余个,更换钢瓶14万只,收缴黑钢瓶500余只,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1人。
通过专项整治的开展,商户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初步形成,一大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网格化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同时,通过设置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日、联合执法月通报等方式,促使整治成果常态长效,我市燃气行业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把瓶装液化石油气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确保隐患动态清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持续加强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联合打击,实施月排名通报,形成高压震慑;进一步建立健全督导检查、联合执法、宣传教育等机制,做到隐患问题项目化、清单化、实效化管理,确保达到举一反三、有效整改、全面提升、长久保持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