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化解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燃气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燃气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及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燃气安全管理格局。
《通知》强调,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供气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网格化服务,加强宣传培训和入户安检,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特别要求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物业服务企业燃气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提升小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履行安全协管义务,指定专人对接燃气工作,配合开展宣传、安检和应急处置,加强对小区内施工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高层建筑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等规定,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装饰装修企业要严守安全底线,在承接涉及燃气管道的装修工程前,必须告知业主联系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私自拆改燃气设施,施工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并报告。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协同配合,共同保障住宅小区燃气使用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