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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扎实开展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近日,我市印发工作方案,针对全市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聚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等方面,全面开展安全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

强化安排部署。我市成立由住建、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气象、自然资源、通信管理、民政、电力等部门组成的市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开展,形成工作合力;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主要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等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市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迅速行动,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本辖区、本部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全省高层建筑安全生产排查整治APP系统优势,以县(市、区)为网格单位,采用多部门联合排查、分行业单独排查方法,高效推进排查整治,确保摸清底数,扎实整改。

强化督导检查。市住建局牵头市专班成员单位成立9个督导检查组,对9个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程督查。各督导组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结合督查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以及最薄弱的环节、最不放心的部位全面开展督导,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属地政府进行反馈,并全程跟踪指导,确保问题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高层建筑总数887栋,公共高层建筑38栋,高层住宅668栋,发现问题隐患数量420处,已整改141处。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综合应用“日通报、周调度”等工作机制,督办、提醒、约谈等工作措施,进一步督促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双落实,同时,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紧盯不放,动态跟踪,确保全市高层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