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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入尾声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2-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共建共享、共同缔造”理念,我市结合实际,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今年需完成中央补助支持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65个、19380户,截至目前,已完工小区259个、18176户,我市今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进入尾声。

强化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初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年度民生实事。市住建局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合理统筹,有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落实作用,调动老旧小区业主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了“市级统筹、县区主责、街道主体、社区落实、业主参与”的工作格局。

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形成合力,深入老旧小区实地调查,征求意见建议。优先把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主动配合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自愿出资和承诺交纳物业费、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列入改造台账,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出资优先”的项目生成机制。项目实施前期,组织召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并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摸底、调查、研判、公示等工作。

强化过程管理,优化资金使用。在改造工作中,我市在改造小区悬挂公示牌,公示改造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工期、施工主要内容、施工负责人、监督投诉电话等,及时告知施工进度,对施工工序中可能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生活的应提前张贴温馨提示,大大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同时,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明确项目监管职责、严格改造项目审批、杜绝项目违规变更,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

多策并举,构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根据老旧小区实际状况,推行“大物业管理模式”、业主自治等多种长效管理方案,并发挥党建引领,积极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探索建立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参加的“红色物业”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合唱”的后期管理机制,为老旧小区后期管理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