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6月17日上午,市住建局指导物业管理协会召开《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宣会,会议由许昌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王春强主持,副会长刘茹修对《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宣讲。
王春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实施对社会信用工作予以了规范,有利于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使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有据可依,物业行业一定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诚信意识,自觉学《条例》、遵守《条例》、践行《条例》。
刘茹修副会长结合物业行业实际,对《条例》进行重点解读。内容涵盖信用信息的归集、查询,联合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行业发展,信用环境建设和法律责任等。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加大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力度,指导物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形象、培育行业队伍、深化合作交流、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开展有关工作,推进我市物业行业信用体系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