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许昌市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64户,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市住建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抓实抓细“五个突出”工作法采取针对性举措,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完工84户,完工率占改造任务的51%,顺利实现了“双过半”的目标任务。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保障全市农村危房改造高质量建设。
全力抓好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及认定、建房面积和补助标准、严格实施管理,明确时间节点,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改造计划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在12月30日完成系统输入工作,确保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分区建立台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监测对象台账,实施管理监测,确保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严格管理,加大鉴定核准程序指导力度。
市住建局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台账逐户开展住房安全鉴定(评定),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合理选择改造方式,严格技术标准、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档案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建新拆旧,确保改造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按照鉴定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鉴定为C、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进行改造或重建,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对于不能纳入当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要妥善进行安置,并纳入次年改造任务,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三是突出动态监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健全农房定期体检制度,有效发挥村“两委”、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发现住房安全隐患后及时告知农户并报送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
严格技术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保改造后农房满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备基本使用功能。严格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严格竣工验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项目逐项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改造对象入住,竣工验收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突出配合联动,积极对接各部门协调力度。
市住建局持续加大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同级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上下联动,加大协调,高效沟通,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主动对接属地政府、财政、民政等部门,精确掌握每季度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监测对象人员名单,确保不遗漏。
五是突出精准督导力度,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为确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市住建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对各县(市、区)加强管查,加大危房改造现场进指导力度,严格技术标准、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档案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建新拆旧,确保改造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秉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原则,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加快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