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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5-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巩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成果,有效遏制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问题反弹,5月9日,我市出台工作方案,自即日起至6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今年3月24日至4月底,我市开展了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治理“攻坚月”活动。全市各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各县(市、区)网格化地毯式开展专项整治。全市累计检查各类用气场所8000余处,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2万余个,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收缴黑钢瓶500余只,行政拘留23人。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本次“回头看”是在前期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围绕存在问题进行再次整治。重点是推动专项整治向村庄、社区、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延伸,对排查死角进行再梳理,将瓶装液化气整治纳入基层干部网络化治理内容,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打击黑气贩、黑气源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同时,通过本次“回头看”工作,把宣传培训、进一步排查摸底、问题整改、督促检查、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为确保整治成果长效常态,我市将把每月16日作为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日,由各县(市、区)组织办事处、社区干部按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培训、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同时,我市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相关部门参与联合执法的配合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市燃气专班每月对各县(市、区)联合执法打击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下一步,我市5个市专项督导组将继续采取“领导+专家”督查机制,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督导组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措施,倒逼工作责任落实,确保高标准完成“回头看”工作,持续提升我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