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通俗地说就是“房屋的养老保险金”。自许昌市物业管理中心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发票开具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按照省财政厅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维修资金电子发票改革工作。今年6月1日起,经正式上线测试,许昌市维修资金交存的9个网点均全面实施房屋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开具工作。
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实施半年来,既较好地避免了发票遗失、破损等问题,又减少业主及企业跑趟、方便业主随时查看。同时,对无法使用电子设备的老年人群体,由银行网点协助现场打印维修资金票据,截至目前,已开具维修资金专用电子发票8829张,全面实现维修资金票据电子化,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获得群众的广泛认可,特别是对老年人群体开设的绿色通道,更体现了人文关怀,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