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特大洪涝灾害村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针对我市受灾的1512户村民房屋,各县(市、区)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做好竣工验收,各项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
一是加快恢复重建进度。我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省市进度要求,以周督查、周通报形式,督导工作开展;各县(市、区)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技术力量,加快工作进度。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市、区)建立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提高村民灾后恢复重建住房建设质量;同时,住建部门对房屋质量进行抽查检查。三是开展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各县(市、区)一边推进未竣工重建工作进度,一边对竣工房屋开展竣工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必须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入住;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同步完善申请审批、房屋鉴定、验收报告、资金拨付凭证等相关档案资料。
截至目前,我市因灾倒损村民住房需恢复重建房屋1512户,已开工1512户,开工率100%,已竣工1492户,竣工率98.7%。其中,维修加固1284户,已开工1284户,开工率100%,已竣工1283户,竣工率99.9%,已验收762户,验收率59.3%;新建228户,已开工228户,开工率100%,已竣工209户,竣工率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