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市住建局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进行明确。
一是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全市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要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人员出入口必须设立健康观察点,一律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掌握从业人员进退场信息。要全覆盖核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14+7天内的行程。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新录用人员应做好行程查验、体温检查、健康码核验、查验疫苗接种证明,并实时登记建档、立案备查。积极组织从业人员接种疫苗,实现从业人员全员接种。在企业办公场所、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要求的隔离观察室。定期对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建立消毒工作台账,并做好物资储备。完善、细化企业、项目层面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专班,落实应急处置包保责任。
二是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全面检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体系建设,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市县两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纳入监督机构日常检查内容,对受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发现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市住建局将对各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高度重视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发现情况要主动及时上报,早发现、早处置,不得延误、瞒报、不报。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人员或者发生涉疫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和属地政府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第一时间联系定点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