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市住建局紧密结合承担的校外培训场所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含新建、改建、扩建)及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工作,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结合住建部门监管职责,市住建局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分别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严格标准要求,细化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排查,做好监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局加强对在建(新建、改建、扩建)校外培训场所房屋建筑的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在建项目情况。对于在建的校外培训场所房屋建筑重点做好施工质量和安全过程监管,确保房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是强化审批,从严把关。对于不同类型的新建、改建、扩建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做好房屋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对于申报新建、改建、扩建的营利性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一律暂停业务受理。对于民政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新建、改建、扩建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与教育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梳理既有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建筑,是否有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手续,对于无手续的机构一律移交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
五是强化督导,统筹推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市住建局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监管职责,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市住建局配合教育部门共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房屋638处,并按照职责对在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进行重点监管,对新建、改建、扩建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建筑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