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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市住建局印发通知,将从即日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

专项检查整治的范围包括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已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022年4月底前正在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按照自查排查、开展抽查、整改处理、健全机制等四个阶段,主要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相关招标投标行为进行检查整治,重点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是否通过行贿,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代理业务;评标专家是否存在应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透漏评标项目信息的情况,是否存在索要超出评标费用之外的额外费用,私下接触投标人;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陪标围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是否存在采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是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制度和“打招呼”登记制度,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受理投诉举报是否建立工作台账等。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县(市、区)在门户网站设立并公开专项检查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将加大惩治力度,包括处理处罚结果全部录入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实行信用惩戒等。对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将依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涉黑涉恶的违法线索将及时移交相关政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