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市住建局出台文件,要求即日起,我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负责人必须签订《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不签署承诺书的项目一律不准继续施工。
承诺书明确了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建设单位负责疫情防控的总体处置、协调等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做好各参建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登记,并切实做好组织排查、信息上报、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监理单位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施工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承诺书要求各项目主体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企业层面和项目部防控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确保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落实全员排查和接种工作,要求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持续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督促属地建筑工人有序落实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应种尽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