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定期清理(原则上每两年清理一次,上次清理是2022年底)。为规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2024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374-2161755
电子邮箱:zjjfgk2023@126.com
附件: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