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2015〕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常态化受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结果公示如下:
鹿鸣湖畔19-1-1704:姬*兰
鹿鸣湖畔19-2-207:张*军
和天下25号-1-2707:卫*
名门尚居13-1-1607:吕*霞
天宝盛世1-1707:董*磊
百合佳苑10-东1-1805:秦*寅
空港新城20号-2-1707:张*玲
空港新城27号-1-202:陈*周
奥体花城19--1-1401:刘*军
尚景苑1-1-403:冯*飞
祥泰二期13-1-302:杨*
海阔佳苑5-1-604:娄*灵
北海龙城45-1-1104:张*中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向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书面异议,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顺河街鑫悦广场D座9楼906室。联系电话:838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