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1-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日至8月21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9月19日至12月19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完成事项

(一)关于“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审计整改进展滞缓”方面的整改完成情况

1.巡察整改不彻底。市住建局党组坚持新老问题一并推进,上轮巡察反馈的5个未整改问题本次集中整改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一是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7—12月份累计落实10次。二是党组会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有关规定。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提拔2名副科级干部,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四是按照“退三收二进一”规定,不断缩小超编情况。五是采取租赁方式解决检测站房屋免费使用问题,前期租赁费用已补缴完毕,后续租赁协议已签订。六是制定《关于学习胖东来式服务优化提升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面梳理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提升住建领域服务群众质效。七是针对部分路口长期围挡情况,督促属地迅速整改,目前八一路与北关大街交叉口、望田路和建安大道翠林路口均已完成施工。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扎实”方面的整改完成情况

2.理论武装有差距。一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度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已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二是第一时间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三是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分层次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

3.党纪学习教育不深入。一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认真开展研讨交流。二是组织到建安区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对局属事业单位党纪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4.信访化解不力。一是制定印发市住建局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对问题楼盘、物业服务、农民工资清欠等行业领域信访矛盾的处置化解。

5.意识形态、保密工作有弱项。一是印发《中共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印发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落实方案的通知》。二是机关和局属单位定期清理邮箱内容,同时开展网络安全检查。三是开展机要保密专项培训,提升保密意识。四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五是针对巡察期间移交线索流转保管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人员学习巡察规章制度,强化巡察工作保密意识。

6.安全城市建设存在不足。一是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和2024年度全省城市生命线验收工作已完成。二是我市高层建筑排查整改任务已完成,综合排名全省第三。三是印发《许昌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了2024年上半年许昌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工作,邀请建筑领域专家围绕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冬季施工安全等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

7.指导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措施乏力。一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全市58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全部完工。二是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充电设施建设、增加停车位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重点任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指导魏都区政府谋划“再见三国”项目,该项目包含陈庄街打通工程,目前陈庄街清潩河桥正在开展基础建设工作。四是针对市政道路管养问题,组织开展市政道路提升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治道路病害坑槽等625处。

8.协调推进保交楼、保交房工作进度缓慢。一是骏景中央公园项目保交楼任务主体完成,后续配套工程加紧施工中。二是加快推进保交房工作,交付率达到住建部和省定年度目标。三是针对已交付保交楼项目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指导属地专班采取多种措施加快项目验收进度,目前35个项目完成竣工备案,30个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

9.对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管控不力。一是联合市财政局起草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分级管理办法,已呈报市政府审定。二是物业管理中心录制了维修资金政策解读微视频,同时联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小区现场向群众解答维修资金使用问题。三是针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检查反馈问题,已督促属地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已报省住建厅审核。

10.对房地产企业监管缺位。一是做好群众投诉事项处理,2023年发生的6起中介投诉均已处理完毕。二是印发《关于调整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备案工作管理。三是11月份组织召开中介和住房租赁管理工作座谈会,督促指导各区住建部门加大对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巡查检查力度。四是12月份对东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开展了督导检查,对5个开发企业销售现场进行了检查。

11.对传统村落保护项目重创轻建。一是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发展重要讲话,研究部署传统村落建设有关事项。二是禹州四个标段七个传统村落的保护施工任务已于10月中旬全部完成。三是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纳入市2021—2035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保护规划项目中进行研究探讨。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落差,纪律作风建设短板明显”的整改完成情况

12.管党治党不严格。一是制定《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明确防范重点、防控举措。二是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已形成初核报告。三是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贯彻落实省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异地培训的3个局属单位负责人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对财务票据丢失的负责人,责令深刻检查。

13.“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一是督促县级领导干部到分管单位开展一次检查调研,加强作风纪律教育,落实“一岗双责”,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质监站、消防技术中心按照规定对违纪人员处理后,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围绕酒驾问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三是住房保障中心对本单位职工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问题依照规定进行了处理。局机关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对各单位出国(境)证件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14.监督责任履行不力。一是驻局纪检组聚焦巡视巡察整改、保交楼及征收安置、燃气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部署开展专项督导调研,通过制发工作提示、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二是严格落实“组组会商”制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到会指导。三是对群众来访和财务审计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月份以来,驻局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2起,已办结20起,正在办理2起。给予政务警告1人,诫勉3人,责令检查21人,谈话提醒3人。

15.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佳。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工改平台优化升级,优化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功能。二是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事项清单,在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接件时主动讲解可并联环节,组织市直及9个县(市、区)工改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印发了操作指南。三是联合市财政局起草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分级管理办法,已呈报市政府审定。四是物业管理中心采取现场宣传和录制维修资金政策解读微视频方式,推进维修资金政策宣传。五是物业管理中心制定完善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明白卡再次进行完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减少企业群众跑腿。

16.执法改革缺乏统筹。一是印发《关于明确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市住建局保留六类16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他执法事项全部下沉,实行以区为主的执法体制。二是10—12月份开展3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三是督导天伦燃气公司开展回访和非自愿购买保险退保工作,已累计退保约19万元。四是针对“燃气费异常”舆情,联合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监管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规范燃气企业经营,提高群众满意度。

17.监管物业企业缺乏手段。一是启动《许昌市物业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二是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部署安排物业管理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组织组建工作的通知》,全力推动居民小区业主组织建设。三是指导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业主委员会(物管会)专题培训。

18.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缓慢。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向省住建厅和市纪委报送台账表格,我局上报解决问题数被省住建厅采纳53条,建立完善制度数13项,移交各类问题线索8条,省住建厅2次对许昌市线索移交情况进行了通报表扬。二是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我局在9月份召开的全市集中整治行业部门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三是抓好省住建厅转办信访件的办理工作。

19.对群众关切处置不力。一是市财政局会同发改、住建部门起草了《许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走发文程序。二是对加装电梯政策进行宣传,印发5000份宣传手册,公布各区加装联系电话。三是督促建安区政府聚焦群众反馈问题组织区相关部门和镇政府抓好问题整改。四是督促建安区住建局指导五女店镇政府加快推进五女店碧桂园小区业委会组建进度,建安区住建局通过实地调研、规范化管理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五是重新修订完善12345群众诉求办理流程等机制,不断提升群众诉求办理质量。

20.政务服务不够便捷。一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住建综合受理、咨询窗口,统一受理、回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将用于打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设备搬运至市民之家审批大厅,目前已在审批大厅发放预售许可证2份。三是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再培训和再学习,不断提高办理业务的能力和水平。

21.超范围列支物业费。我局已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补充协议,于2024年9月底结束保洁合同,不再专门列支保洁费。局属单位2023年机构改革后,也已不再列支集中办公区内物业费和保洁费。

22.未经批准租赁办公用房。一是城市更新办公室2023年和2024年费用依据市政府批复支出,今后有关费用支出按“一事一议”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二是榆柳街393号国有公房三层880.92平方米,已收回805.92平方米,并按照规定公开招标出租。两家已脱钩改制的企业于2024年12月1日起租赁使用75平方米。

23.未按规定开展询价。一是消防技术中心组织财务人员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专题学习,并修订完善《许昌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物业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成立内部采购询价领导小组的通知》,按照规定进行询价,确保科学采购、廉洁采购。

(四)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4.党组议事不规范。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二是规范党组会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不参与“三重一大”事项表决。

25.牵头抓总能力弱。一是魏都区建筑能效提升项目、襄城县城镇热网建设项目均已完工,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通过国家四部委考核验收。二是前期资金已拨付完毕,剩余资金下达我市后,将按照程序及时拨付。

2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效果差。一是制定《市住建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逐一与党组成员开展谈话,党组成员会上按照要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7.机关党委职能弱化。一是机关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机关党建、党费使用、党员发展等工作。二是机关党委对当月党建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三是机关党委分组到下属企业党组织开展了2024年党建工作指导检查。

28.基层党组织管理缺位。一是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和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组织10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工委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提升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三是离退休支部同步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杨水才纪念馆参观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规范党费缴纳方式,2024年离退休支部党费缴纳工作已完成。

29.五星支部创建推进不力。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系统五星支部建设及年度考核定级工作。二是按照考评细则对局属各单位创建资料进行了集中检查。三是机关党委完成9个局属党组织五星支部年度考评结果。

30.专业人才匮乏。一是公开招聘1名金融专业人员,充实到事业单位中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开展3次30余人次的消防知识培训,3次200余人次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三是从事业单位优秀干部中调任1名同志到机关开展工作。

31.队伍建设不优。一是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学习掌握有关规定,确保干部选拔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在今年提拔使用两名副科级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长期整改事项

1.巡视整改未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我市的棚户区改造缓慢问题,3个项目已整改到位2830套,3个项目部分整改到位,其余项目正在整改推进中。

2.审计整改不到位。2020年审计署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问题,目前公租房配建问题已整改到位,未完工棚改项目和异地建设费问题部分完成整改,其余正在整改推进中。

3.公租房分配管理漏洞较多。一是进行租金追缴,已收回3.8万元。针对公租房(廉租房)住户名下有工商信息情况,向民政部门发函核实。二是涉嫌违规转租转借的住户,已在调查核实后全部予以清退。三是推进“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全面提升我市住房保障领域服务效能。

4.队伍建设不优。一是通过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等方式,提升干部年龄结构的连续性;二是抓好缺配干部配备,提拔2名事业单位人员为副科级干部。对干部超配单位,建立工作台账,逐年进行消化解决。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平时考核,对每季度的考评结果,按照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聚焦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有序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4—2161199;邮政信箱: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cszjjdb@163.com。

 

中共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