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物业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0-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工作需要,现需对许昌市物业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服务开展询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许昌市物业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许昌市物业管理中心

三、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41000元每年,三年共123000元,超出者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 投标文件应详细描述产品的主要技术和性能特点;包括且不限于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条件、技术标准、相关的试验报告等。

五、项目需求

1.项目内容:针对现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功能模块提供三年维护服务。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

(2)提供5*8小时远程协助服务;

(3)提供每月一次的例行现场巡检服务;

(4)重大问题或无法远程解决的,4小时赴现场解决

(5)系统现有模块的BUG免费修复、更新

(6)日常数据错误或人为误操作的调整

(7)应急维护及数据恢复

(8)临时性统计数据提供;

(9)短信平台日常维护;

2.服务期限:三年

六、其它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信用查询的声明文件。

七、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备注

许昌市物业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大写:

小写:

2.法人营业执照及投标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且在评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与本投标项目相关的其它材料。

八、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胶装2份。

九、询价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6: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1322房间,0374-2166796。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