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实施中心城区道路改造修复工程。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开展设计(含初步设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投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采购预算
财政评审价:设计费为项目建安工程费的4.07 ‰。
三、项目需求
项目内容:中心城区道路改造修复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工作。
编制要求: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
工期要求:自询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含初步设计)工作。
四、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许昌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改造修复工程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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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且在评标时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资料。
六、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胶装1份。
七、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6: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老年大学十七楼1710房间。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