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设计单位,有关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为加强我市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隐患,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住建部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豫建设计〔2024〕2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设计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担当精神,扎实开展设计回访公益行动。一是摸底排查。认真梳理本单位设计完成的符合回访条件的所有大跨建筑,如实填写《许昌市甲级设计单位大跨建筑施工图设计情况表》(附件2),于8月26日前将相关信息电子表格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报送至市级和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是设计回访。各有关设计单位要积极组织技术力量,2024年11月30日前,按照技术要点和“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微信小程序中的回访内容完成现场回访,并填报项目信息,重点项目做到“应访尽访”。三是总结提升。设计回访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将大跨建筑的基本信息、回访工作进展、回访发现大跨建筑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回访工作成效等形成书面汇报,于2024年12月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
二、所有权人是建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充分认识设计回访是帮助自身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的一项有效手段,应主动与设计单位联系,密切配合,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垮塌事故发生。
三、本次设计回访行动按建筑属地化管理开展,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做好统筹协调,积极沟通属地内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回访工作。对于原设计单位已注销或无法联系上等特殊情况,大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可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统一汇总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回访。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多种渠道准确掌握属地所有符合回访条件的大跨建筑,对设计单位(含省外设计单位)遗漏未报的项目进行补充填报,确保属地大跨建筑回访全覆盖,于8月27日前完成本地区所有大跨建筑摸底排查工作,并将XX县(市、区)大跨建筑施工图设计情况表(附件三)电子表格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报送至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
四、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设计回访工作,及时掌握属地设计单位回访工作进展, 并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工作总结报至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附件4),于2024年8月20日前向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报送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李玉冰
电 话:0374-2161838
邮 箱:kcsjk2010@163.com
附件:1.《关于落实住建部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豫建设计〔2024〕202号)
2.许昌市甲级设计单位大跨建筑施工图设计情况表
3.XX县(市、区)大跨建筑施工图设计情况表
4.联系人信息表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