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求,需确定国有公房维修施工方开展询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投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项目概况
市区国有公房的维修维护
三、采购预算
国有公房年度维修费用20万元。
四、维修内容
(1)房屋漏水、防水维修;
(2)地面、墙面破损;
(3)严格遵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限承担质量保修;
(4)其他需要改造、维修的项目。
五、询价结果运用时效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六、付款条件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进度:对于每月进行的维修、维护,成交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已完成工作量,并按季度支付。
七、验收标准
由询价人成立验收小组,对维修项目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八、询价方法
最低价询价法:在决算价格基础上下浮比例最多。
九、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十、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确定国有公房维修项目施工方 |
下浮比例: |
(二)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且在评标时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十二、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装订成册1份。
十三、询价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5日 17:30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鑫悦广场D座九楼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