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 确定国有公房维修项目施工方询价通知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1-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满足工作需求,需确定国有公房维修施工方开展询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投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项目概况

市区国有公房的维修维护

三、采购预算

国有公房年度维修费用20万元。

四、维修内容

(1)房屋漏水、防水维修;    

(2)地面、墙面破损;

(3)严格遵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限承担质量保修;

(4)其他需要改造、维修的项目。

五、询价结果运用时效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六、付款条件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进度:对于每月进行的维修、维护,成交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已完成工作量,并按季度支付。

七、验收标准

由询价人成立验收小组,对维修项目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八、询价方法

最低价询价法:在决算价格基础上下浮比例最多。

九、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十、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备注

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确定国有公房维修项目施工方

下浮比例:

(二)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且在评标时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十二、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装订成册1份。

十三、询价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5日 17:30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鑫悦广场D座九楼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