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宅装修装饰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河南省住宅装修装饰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豫建建〔2017〕19号)和《许昌市住宅装修装饰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办法(修订)》(许装〔2020〕1号)文件要求,坚持以推动我市装修装饰行业诚实守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提升行业自律,提高住宅装饰行业和会员企业的社会信誉,自即日起,决定开展2023年度住宅装修装饰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 2022年度信用评价体系参评企业;
2. 凡在我市从事住宅装修装饰活动未参与信用评价体系且运行及社会评价均良好的企业。
二、组织领导
成立许昌市2023年度住宅装修装饰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评价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席宏豪
副组长:马香红
成 员:唐欢丽 焦新颖 周 菲 王照生 李志良
三、评审时间
1.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 现场查验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2月6日。
四、评审内容
1. 企业综合实力方面(如:经营年限及场所、上年度纳税情况,年度工程结算收入、企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结构、职工社会缴纳情况、企业等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
2. 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及执行标准、社会评价、近一年工程业绩信息等);
3. 施工工地现场查验(如:施工工程质量、施工行为等方面);
4. 公共信用评价方面(如:近一年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或惩戒决定文件、投诉次数、客户满意度、不良行为记录及奖惩情况)。
五、评审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新颖
联系电话:2169995 13346702336
邮 箱:xfzxzssck@163.com
办公地址:许昌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装饰市场科(建安大道临河巷东40米)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