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并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许昌市住建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领导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3年度市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

2023年2月23日

2023年度市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