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开展了巡察。10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月13日,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市住建局情况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郑永辉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建局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文简称局整改办),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新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李鑫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吴浩、闫放、朱延昭、王林现、王晓满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事宜。

(二)强力推进整改。制定了市住建局党组《印发市住建局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许建党〔2022〕45号,下文简称《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细化为具体问题和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同时,下发了《关于报送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局整改办。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整改工作实效,针对不同任务提出相应整改要求:对具备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完善的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对应该解决但因情况复杂、完成时限较长的问题,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完成;对整改落实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行动缓慢,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科室、单位,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负责人约谈,约谈后无明显改进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对整改事项上报市委巡察办后未能过关的,要对相关科室、单位和人员实施问责。

二、整改效果

问题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没有开展交流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局党组加大理论学习力度,在学以致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分别学习了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并对城镇燃气、自建房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物业小区、消防等方面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谋划好住建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局党组把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作为局党组重要议题,定期召开党组会进行学习,并结合实际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建管科

配合单位:机关党委

牵头责任人:王林现

配合责任人:李鑫

牵头领导:尹群安

配合领导:杜新勇

问题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为市住建局党员干部购买并配发了《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等理论书籍,先后两次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第一议题制度结合起来,2022年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文章精神相关议题16个。三是加强局党组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城镇燃气、防汛等方面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累计研究相关议题11个。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人:李鑫

责任领导:杜新勇

问题3:灾后恢复重建总体统筹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以许昌市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许昌市市政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全市因灾倒损村民住房需恢复重建房屋于2021年12底整治完成;全市城镇居民受灾房屋已于2022年1月底整治完成。今后市住建局将根据牵头工作实际,在制定涉及住建系统方案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相关科室、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一名牵头分管领导和一个牵头科室负责,由牵头科室制定统一方案,明确各相关科室职责,共同开展工作督导、协同推进。

牵头单位:建管科

配合单位:城建科、村镇科

牵头责任人:王林现

配合责任人:张达博、王晓满

牵头领导:尹群安

配合领导:吴峰、张宏涛

问题4: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今后在项目申报时,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把关、审核、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坚决不予申报。政策把握不准时,安排专人向省住建厅沟通对接,领会政策精神,并及时向各县(市、区)传达,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牵头单位:建管科

配合单位:城建科

牵头责任人:王林现

配合责任人:张达博

牵头领导:尹群安

配合领导:张宏涛

问题5:应急管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建筑工地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组织成立了市级建筑(市政)工地防汛专业应急队伍2支共计40余人,应急技术专家9人。备齐备足防汛物资近40种,各类物资共计10000余件(套),确保满足防汛应急使用。市政设施方面,组织配备市政防汛应急队伍9支,储备防汛车辆12台、抽水泵31台,其他防汛物资1000余件,有力保障市政设施领域汛期安全。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建(构)筑物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排水防涝改造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建办〔2022〕5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小区防汛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全市集中开展1次住宅小区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先后8次对全市57个物业小区防汛工作进行了抽查检查。全市物业小区共储备沙袋13.8万条,配备防水挡板326套,并根据地下车库的容量购置适量的抽水泵,配备必要的雨鞋、手电和铁锹等防汛物资和救生衣、救生圈等救援物资,设置逃生指引标志,进一步提升了物业小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工作值守。根据市政府防汛工作要求,制定了2022年防汛值班表,从4月下旬至9月底实行局领导24小时防汛带班,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每天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建管科

配合单位:物业科

牵头责任人:王林现

配合责任人:闫放

牵头领导:尹群安

配合领导:杜新勇

问题6:培训演练不扎实,防汛培训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集中组织应急演练观摩14次。全市312家物业服务企业,448个物业服务小区累计开展了509次防汛应急演练,累计参加人员5687人,切实提高物业服务小区防汛人员的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对重点项目开展防汛应急专题培训。“7·20”以来,重点项目开展防汛演练21次,累计参加人员325人,切实加强了项目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建管科

配合单位:城建科、物业科

牵头责任人:王林现

配合责任人:张达博、闫放

牵头领导:尹群安

配合领导:杜新勇、张宏涛

问题7:培训演练不扎实,应急演练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公园管理处制定下发了暴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方案,重点对实战演练标准及应急救援要求进行了修订完善,使方案更具科学性和实操性。二是公园管理处分别于2022年6月29日、11月18日对职工及园区经营商户开展突发意外事故紧急救护知识、高温防暑、汛期预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公园管理处于2022年6月27日开展了园区暴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张宏涛副局长到现场观摩指导。12月16日,公园管理处针对应急救援队现场操作不熟练、协同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进行了强化演练,全面提升应急防突处置能力。四是市安全站高度重视,带队到“许昌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施工现场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按照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市安全站组织执法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核查,工地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建管科

配合单位:城建科、公园管理处、安全站

牵头责任人:王林现

配合责任人:张达博、马红亮、彭保华

牵头领导:尹群安

配合领导:张宏涛

问题8:工作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022年1月底,全市城镇居民受灾房屋已整治完成。今后制定方案时,将充分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合理确定时间进度,明确相关措施和具体工作标准,便于各县(市、区)操作执行。

责任单位:建管科

责任人:王林现

责任领导:尹群安

问题9: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督促提醒不到位,监督检查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督促提醒。通过参加党组会议、组长适时与分管领导沟通、召开推进会议等方式,提醒市住建局党组层层压实各部门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机关党委沟通对接,督促其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工作成效,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2022年10月,机关党委牵头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下发了整改通知。2023年2月16日,再次下发了修改整改落实情况通知,要求局机关相关责任科室、局属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修改完善。二是拓宽监督覆盖面。纪检监察组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结合驻在部门职能和特点,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围绕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重要事项拓宽监督面,拓宽监督深度,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和巡察整改实效。

责任单位: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人:韩淼艳

责任领导:申建华

问题10:重点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印发了工作函。市住建局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职责,分别向魏都区、建安区政府发出工作函,提醒属地政府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需补助的资金已于2023年2月底全部支付至群众一卡通账户。三是严格落实配套资金,根据魏都区居民受损房屋修缮实际情况,据实进行补助。魏都区《灾后房屋修缮验收报告》四方签字中缺少的房屋户主签字已经签字完善。四是规范验收手续。建安区对个别《城镇受灾房屋恢复重建质量验收表》开、竣工日期、验收结果以及房屋业主签字等均未填写已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建管科

责任人:王林现

责任领导:尹群安

问题11:工程质量监管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联合验收。建安区忽某峰等4户自建房档案,涉及了建安区新元办事处忽庄社区居民忽某峰、郭某平、刘某锋、忽某良个人自建房屋,以上4户居民房屋户籍所在地新元办事处忽庄社区属于建安区建成区,区级房屋工匠培训根据人劳局相关文件精神,旨在对农村村民自建房的从业人员进行工匠培训并颁发相关证书,对于城镇方面没有相关政策。且该4户居民已于2021年8月3日由该社区居民忽某峰帮助下修缮完毕。建安区住建局对忽某峰等4户已建成自建房,组织社区、办事处、区住建局进行了联合验收。二是做好农村房屋建设工匠培训。建安区住建局结合人劳部门将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建章立制,做好建筑工匠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工匠培训证明,并用好管好。在今后的农房建设及相关重建工作中,加强工匠资格预审查制度,做到先审核,后重建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责任单位:建管科

责任人:王林现

责任领导:尹群安

问题12: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详细梳理整改到位。要求襄城县对发放补助资金的农户逐一排查,点对点、找准找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对标政策全面查改,追回款项避免损失,相关资金已按原拨付渠道退还。

责任单位:村镇科

责任人:王晓满

责任领导:吴峰

问题13:工作安排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市住建局党组重新研究制定了我局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先后制定了《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实施办法》《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关于制定生态环境领域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措施的通知》,完善了《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普及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的意见》等制度机制,切实把以案促改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人:李鑫

责任领导:杜新勇

问题14:问题查摆有缺项,“七查”变“六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市住建局5名党组成员立即围绕1月禹州疫情和5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问题查摆,按照“七查”要求重新撰写了自己的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人:郑永辉

责任领导:郑永辉

问题15:问题查摆有缺项,未严格按照“七查”要求进行问题查摆。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机关第二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支部委员按照要求完善了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再次召开了机关第二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七查”内容开展自查,抓好已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党支部委员按照“七查”要求,重新撰写了个人剖析材料,并再次召开了组织生活会。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机关第二支部、质监站

牵头责任人:李鑫

配合责任人:贾昊、申立

牵头领导:杜新勇

配合领导:尹群安

问题16:整改措施不具体。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10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减灾等方面的指示精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针对“六查”“四改”台账内容,再次剖析自查,制定完善具体措施;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列为党员理论学习必读书目,自觉把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的通知》,推进招投标改革发展,提升市场公平竞争力。市房产交易租赁管理处把《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列为党总支理论学习培训必修课,整改以来共开展专题培训学习5次;完善了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抽调人员组建应急队伍,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现已将交易处内部排水沟、落水管进行了疏通,及时更换办公区灭火器20多个,对单位电线、线路进行检查,有效消除了单位安全隐患及防汛薄弱点。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招标中心、交易处

牵头责任人:李鑫

配合责任人:卢珂、巩志刚

牵头领导:杜新勇

配合领导:尹群安

问题17:重点工程推进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

我局每月对长葛市、鄢陵县市政灾后重建项目进行督导,要求长葛市、鄢陵县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紧盯任务节点,强化执行落实,全力以赴抓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重建工作目标任务。目前长葛市市区积水点改造项目已完工。鄢陵县产业集聚区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中金汇大道完成98%,科技大道完成58%,未来大道完成40%。

责任单位:城建科

责任人:张达博

责任领导:张宏涛

问题18:项目实施进度慢。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

针对该问题,我局每月实地督导项目进度,要求鄢陵县高度重视,针对环评和排污口论证问题加强协调沟通,及时解决问题。鄢陵县针对该项目成立了以城建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全力协调解决问题。经过协调,环评和排污口论证均已批复,项目恢复建设中。目前施工现场水、电、路已通,施工围挡和临时设施建设已完成,部分预购的设备已到场,正在进行地基与基础施工中。

责任单位:城建科

责任人:张达博

责任领导:张宏涛

问题19: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

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职责,市住建局分别向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政府发出《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提醒属地政府针对上级财政下达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闲置、结余问题,要按照上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由上级收回或调剂到符合资金使用用途的项目上使用,充分发挥上级救灾资金效益。

牵头单位:建管科

配合单位:村镇科

牵头责任人:王林现

配合责任人:王晓满

牵头领导:尹群安

配合领导:吴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按照市委第八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落细落实。针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人,保证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能够高质高量地按时完成。

(二)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将责任传导到局机关每个科室、局属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局党组将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紧盯问题,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的形式来规范行为、固化成果,保证已经解决的问题今后不再出现反弹。

(三)持续巩固巡察成果。局党组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要求,努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营商环境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稳定、燃气热力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以上是市住建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6019;电子邮箱xcszfhcxjsjdb@163.com。

 

中共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