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住建系统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1-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政府相关部署,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建系统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豫建安委办〔2023〕1号)相关要求,结合全市住建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住建系统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扛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当前正值全国、全省“两会”和春节、元宵节来临之际,在此重要时期,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阳市文峰区11.21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将消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综合统筹、靠前指挥,组织指导、督促协调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问题。

二、紧盯重点领域,坚决杜绝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要结合《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许建发〔2022〕33号)要求,聚焦住建领域内重点风险隐患,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持续强化监督管理。一是要加强对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行为的监管,对工作中发现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或函告消防救援机构进行查处;二是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合同约定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清理障碍物,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三是各级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经营场所开展全覆盖的入户安检,重点检查燃气使用不规范、报警装置安装不到位、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连接软管更换不及时、使用 不合格“瓶、灶、管、阀”等安全隐患;四是各单位加强节后至全国两会期间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节后,人员极易产生麻痹大意思想,要及时督促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和动火审批等消防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电气焊接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备足灭火器材;五是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三、严明工作纪律,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两会”、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期的值班执勤,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做到及时处置和上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查看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工作中涉及消防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和市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世杰;联系电话:2161088。

特此通知。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