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人工核查
(一)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提供资料。现场人工核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汇总审批表、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核查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D座1304室
电话:0374-2330899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