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许政〔2015〕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第一批公租房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从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向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顺河街鑫悦广场D座9楼901室。联系电话:8386006。
附件:2021年第一批公租房分配结果
2021年第一批公租房分配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