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毓秀路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会议纪要》(许政纪〔2020〕57号),决定实施毓秀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市住建局负责毓秀路(莲城大道至许扶运河桥)全段快慢车道修复、铺油,人行道步砖改造、燃气迁建、热力迁建、给水改造、雨水改造、管线(国防光缆)保护等工作,估算投资约1850万元。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开展项目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投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采购预算
财政评审价:39025元,其中:地质勘察31829元、工程测量7196元。
三、项目需求
项目内容:毓秀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
编制要求: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1:500地形图。
工期要求:地质勘察报告自询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测量自询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毓秀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项目 |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且在评标时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资料。
六、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胶装1份。
七、询价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16: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1415房间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