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0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许政办明电〔2017〕51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履职尽责,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为主线,以严肃查处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作用,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倡导想为的氛围,为建设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机关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监督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廉政工作的各项部署,以保障国家、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重点,以集中督查和行政问责为抓手,坚持部门主办、监察主核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及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及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监督内容
(一)加强中央和省政府交办督查核查事项落实。围绕中央和省委巡视、督察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集中督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反馈的问题线索,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调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二)加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好“四张牌”,加快建设“三力许昌”、致力打造“四个强市”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民生事项、重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农村脱贫、环境治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四大攻坚战”中,以及在落实“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严肃依规依纪问责。(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三)加强市委市政府集中督查事项落实。在开展集中督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落实成效,对市委提出的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大而化之、脱离实际、工作浮漂、脱离群众、不敢担当”5个方面的问题,对市政府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四)加强各部门各单位重点任务落实。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特别是行政审批、执法、收费监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7月15日)。各单位通过召开动员会、视频会、专题会等形式,对本单位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局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要依法依纪依规,跟踪问效,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五、监督措施
(一)强化立体监督。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监督、党员干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评议监督、各级服务中心平台监督等监督模式,发挥各种监督力量作用,夯死各级各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科室、关键岗位的监督,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单位中层干部监督的制度,真正让监督无处不在,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无处遁形,切实促进作风转变、效能提升、服务提质。
(二)强化问题导向。运用集中督查、专业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突出重点领域,突出领导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突出行政审批、执法、收费等行政行为,严查“微权力”“微腐败”“中梗阻”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倒逼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
(三)强化集中整改。对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反映等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涉及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小微权力等方面的问题,统一归口收集,进行多轮次、滚动式集中交办督办,建立问题交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发现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四)强化常态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突出问题。强化责任倒查追究,对存在问题听之任之、甚至纵容袒护包庇、导致问题易发多发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又倒查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警示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将专项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二)注重教育引导。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监督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担当负责、履职有为,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深入报道,宣传好作风、好典型、好经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查整改、工作调度、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制度,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健全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鼓励担当,进一步倡导敢为的风气、提升会为的能力、营造想为的环境。
局属各单位于7月13日前报送主管领导和日常联系人登记表,7月18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台账,每月4日前报送问责情况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4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台账更新情况,11月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 系 人:田苗
联系电话:216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