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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97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精准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三个零差错、三个明显提高,一次性通过国家复核,走在全省前列”的整改工作目标,按照2017616日省住建厅四类重点对象信息录入上报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状,现就进一步精准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农村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既是扶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更是第一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谋划安排,扎实做好相关各项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整改翻身仗。

二、精准开展排查整改

近期,省住建厅通过督查检查发现,个别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屋又出现了新的危险,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组织人员对2009年以来已实施过危房改造的房屋进行全面精准排查,弄清情况,摸准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拿出整改措施,务必确保排查整改工作718日前完成,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

三、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和标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未录入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不能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户还必须录入到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以与国务院扶贫办比对结果为准”的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信息核查及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豫建村镇〔201715号)要求,将已排查出的四类重点对象信息录入标注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并完成2016年已享受中央补助的四类重点对象的标注;积极协调各县(市、区)扶贫办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信息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务必确保录入标注工作78日前完成。

完成录入标注后,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导出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十三五”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数据,并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的顺序,分别与各县(市、区)扶贫办、残联、民政局比对核准。务必确保比对核准工作718日前完成,并上报档案人员名册。

四、加强督导检查

市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信息录入标注和比对核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信息全面核查,要求务必实现“六个精准”:危房存量精准、对象认定精准、身份信息精准、贫困类型精准、房屋危险等级精准、各级责任精准。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以比对核准后的档案人员名册为基础,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逐户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户危改对象责任到人。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细做实。对因工作不细不实,整改落实不到位,出现工作失误,影响国家、省、市验收的,将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脱贫攻坚检查考核工作问责暂行规定》,严肃实施问责,确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