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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93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建建〔2017〕36号)以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决定成立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新民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张冠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尹群安  市住建局副局长

葛国民  市住建局副局长

侯新梅  市住建局纪检书记

杜新勇  市住建局副局长

姚瑞红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张宏涛  市房屋征收中心主任

郑  华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陈功宝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梁彦安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成  员:包海东  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张  冬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朱延昭  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科长

王占力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科长

陈绍军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

王林现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刘小娟  市住建局勘查设计与标准定额科科长

冀军立  市住建局监察室主任

席宏豪 市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主任

安留功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杨  健  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主任

张时选  市公园管理处主任

吴  峰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王建军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

陈德仁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万  励  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郭建军  市城建监察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包海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的指导、协调工作;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对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一是开展“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体宣讲活动”。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到本地重点企业开展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和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扎根于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心中。

二是开展“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通过组织安全宣讲服务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促使企业更加履职尽责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重点做好建筑施工百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员工集中讲安全课活动,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促进企业建立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并带动本地区广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6.16”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集中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要通过设立安全展板、设置咨询台,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安全教育片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开展安全集中承诺宣誓活动

按照省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有关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本地施工企业、在建项目部通过职工大会、项目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开展一次安全集中承诺宣誓活动。通过承诺宣誓活动,使每一个员工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牢记安全承诺,更加自觉地遵章守纪,切实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的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用事故教训提高对从业人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要积极推行体验式安全教育等新方式,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体验区各项功能。各施工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安全体验设施,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体验教育,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局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一线作业人员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指导企业公示公告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教育引导全行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有效防范事故风险。

二是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近期省厅、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广大一线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和“安全生产中原行”系列活动

一是按照省政法委关于印发《“平安中国建设宣传”系列征集活动细则》、《“平安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宣传”系列活动,充分宣传和展现全市建设行业的先进典型和风采。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第九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中原行”系列活动。本活动自6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建筑施工行业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和事故隐患曝光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一线的纪实报道,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同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实施,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要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积极创新形式,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积极创新活动形式,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狠抓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制度,形成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

(四)严格监管执法,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要积极推动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五)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作用,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知识竞赛、精品展示、特色宣教活动等形式深入进行安全宣传,并通过户外LED屏、阅报栏等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监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认真梳理经验,及时总结上报。请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7年6月26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2)、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等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将适时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联系人:郭亮亮;联系电话:2169098、2166008;邮箱:xcjzglk@163.com

 

附件: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 2017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68

 

附件1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三、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五、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七、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八、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九、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十、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十二、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十三、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十四、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十五、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十六、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十七、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十八、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十九、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二十、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附件2


2017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是否编制活动方案

   

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宣讲情况

到重点企业开展宣讲     人次

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情况

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场次

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     场次

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情况

百强企业法定代表人讲安全课     

其他企业活动     

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情况

组织观摩活动      次,参加人员     

宣传咨询日活动情况

设宣传点    个,发放宣传资料   

设置展板、标语等   

其他                              

举办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情况

开展企业数     家,承诺宣誓人数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情况

开展警示教育    场次

受教育    人次

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开展其他宣教活动情况

举办培训讲座    场,举办竞赛   

举办展览    场,举办其他活动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派出检查组    个,检查企业   

检查项目    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隐患   

注:本表为本辖区内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