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
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豫建住房〔2000〕32号)的规定,我局对2017年全市第三批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进行了审核、公示,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一、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名单
经审核,襄城县朗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昌康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许昌幸福建安置业有限公司、禹州瑞贝卡置业有限公司、长葛市汇锦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已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条件,现准予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二、升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名单
经审核,河南绿城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具备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的条件,现准予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通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