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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63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4-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我局结合全市建筑施工、装修装饰、市政燃气企业及公园广场和拆迁工程、在建工程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措施、狠抓各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落实,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抓好节前和节日期间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各燃气企业严格落实用户燃气设施安检、报修制度,向社会公示用户燃气设施报修项目及收费标准,定期免费开展户内设施安全检查。向居民用户继续大力宣传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及金属软管,淘汰达到使用寿命的橡胶软管及燃气器具,提高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系数。

(三)各拆迁、装修装饰单位要突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预防工作,重点加强在拆迁、装修装饰前的资质认证、消防、临时用电、高空坠落、房屋坍塌等方面的安全预防教育和防治。

(四)园林绿化及公园管理部门节前要重点加强对城市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

(五)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并落实专人负责,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开挖、围墙及临时设施等部位和环节;

(六)抓好各种隐患的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项目、公共场所等,该停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该停业整顿的要立即停业整顿。要跟踪落实整改的效果,对不能即刻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五一”期间,各单位要执行由领导同志带班的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制度,确保“五一”期间安全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应按照规定迅速上报。(“五一”期间市住建局值班电话:2161022)。请各单位将“五一”期间的安全值班情况于428日上午12点前报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xcjzglk@163.com

人:郭亮亮

联系电话:2169098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