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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64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危房加固改造与示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4-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关于抓紧开展农房加固改造技术指导与示范的通知》(建村房函〔201729号)等文件要求及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暨加固改造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请按照要求抓紧开展农村危房加固改造与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广落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后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安全标准。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抓好推进落实。

二、开展试点示范。各县(市、区)在整体推进基础上,要选择1个农村危房改造及加固改造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开展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做法,搞好推广。试点乡(镇)名单于2017512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我局将请示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试点推广情况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

三、做好技术指导与培训。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村危房加固技术指导,结合示范户施工现场观摩向基层管理技术人员和建筑工匠普及技术要点,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集中培训。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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