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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50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4-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圆满完成我局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彻底消除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盲点和死角,现就下一步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小金库”治理工作再自查、再申报、再核实。4月18日之前,局机关及各单位要对实施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严肃认真的“回头看”,深入问题,查找不足、抓紧整改。同时,按要求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再自查、再申报和再核实。所有自查、申报情况和承诺书,均报局计统科,由局计统科统一上报市“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和留存。

二、实行联合签字制度。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再核查工作的承诺书,实行联合签字制度。机关各科室的再次承诺书,须经分管业务领导、科长联合签字承诺。局属各单位的再次承诺书,必须经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纪检委员(专干)及财务负责人联合签字承诺。承诺书不得代签,承诺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三、严格杜绝“零报告”。对“零报告”的各单位,局监察室要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确保在4月20日之前,完成本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再核查工作。再核查工作报表和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局计统科,由局计统科统一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最终仍是“零报告”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将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抓好处理处罚工作。局监察室将对已经查实私设“小金库”的单位和责任人,在4月20日前,依规依纪做出处理处罚。所有处理处罚决定文书,要统一报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

五、构建治理长效机制。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从健全法制、深化改革、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的出台制度、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压减“小金库”生存的空间。

六、严肃问责追究。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小金库”治理的再核查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严格按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本科室和本单位的自查上报工作。对工作疲沓、数据造假、虚报漏报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已作为市委、市政府巡查、专项审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次的再核实工作市委、市政府仍将按照“自报从轻”的原则进行,核查工作结束后,若再出现“小金库”问题,市委市政府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我局也决不姑息,将按照有关规定顶格处理。


附件:1. 科室“小金库”核查情况再次确认、承诺书

2. 单位“小金库”核查情况再次确认、承诺书

3.“小金库”全面自查报告表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4日


附件1


科室“小金库”核查情况再次确认、承诺书


对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文〔2016〕33号)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全省“小金库”和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豫财办明电〔2016〕13号)要求,作为本科室“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我再次确认并承诺:经认真复查,本科室(科室名称:_____________)共有私自设立“小金库”______个,违纪金额_________元或无私设“小金库”现象。以上确认、承诺真实、有效。如有出入和不实,本人自愿接受对应党、政纪处罚、处分。



局分管领导:________________


科室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确认、承诺书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小金库”核查情况再次确认、承诺书


对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文〔2016〕33号)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全省“小金库”和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豫财办明电〔2016〕13号)要求,作为本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我再次确认并承诺:经认真复查,本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共有私自设立“小金库”______个,违纪金额_________元或无私设“小金库”现象。以上确认、承诺真实、有效。如有出入和不实,本人自愿接受对应党、政纪处罚、处分。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财务主管副职:______________

纪检组长: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确认、承诺书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3


“小金库”全面自查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行次

合计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备注

自查发现“小金库”个数

1

截至20166月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2

其中:滚存资金余额

3

2013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

4

1

财政拨款/政府补助

5

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6

3

政府性基金收入

7

4

罚没收入

8

5

会费收入

9

6

捐赠收入

10

7

经营收入

11

8

投资收益

12

9

资产(资源)处置、有偿使用收入

13

10

附属单位或分支机构上缴收入

14

11

其他

15

2013年至今“小金库”资金使用合计

16

1

弥补经费、成本费用

17

2

购建资产、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支出

18

其中:期末存在的资产原值

19

3

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礼品礼金等支出

20

其中:购买消费卡支出

21

4

接待宴请、公款旅游、职务消费支出

22

5

私分、贪污

23

6

其他

24

截至自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25

1

现金和银行存款

26

2

有价证券

27

3

固定资产原值

28

4

股权和债权

29

5

其他

30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31

1

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32

其中: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3

2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4

3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35

其中:以会议费、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36

      虚列利息支出、手续费、虚假理赔等套取
      资金设立“小金库”

37

      以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38

4

转移资产、资金设立“小金库”

39

5

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40

其中: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1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