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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33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4-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认真排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市住建局决定开展春季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

一、检查考核范围

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各县(市)部分正在施工建筑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1732246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方面

1. 各责任主体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职责的情况,各类安全设施检查验收情况,新进场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实物安全防护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管控及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突出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设备安拆使用等。

2.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现场临时彩钢房防火情况,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3. 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监理项目部的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经理安全的履职情况;监理总监安全履职情况。

(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方面

建筑扬尘治理 六个100%落实情况,围墙、塔吊、移动雾炮等洒水降尘设施安装情况, 1万平方米以上扬尘点远程监控设备安装情况。

(三)市场行为方面:主要是标后履约检查,对各县(市、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区上报自查报告);对项目进行标后履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建筑施工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招投标手续、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备案、施工许可手续等);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的劳动合同、保险、工资等身份证明情况;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理管理班子成员到岗履职情况;工程款按进度支付情况等。

(四)工程质量方面:对各方责任主体涉及质量行为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材料进行监督抽测;对工程现场砼施工养护、砌体施工质量、现浇砼构件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预拌砂浆使用、砼同条件试块留置情况重点检查。

四、人员安排及任务分配

第一检查组

组长:包海东

成员:孔凡杰、赵强、赵新方、陈高伟

检查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

第二检查组

组长:赵晓光

成员:韩关心、赵秀盟、齐飞、刘飞

检查东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检查组

组长:安留功

成员:彭保华、王晓红、岳少飞、李鹏、吕牧展

检查魏都区、建安区、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

 五、检查安排

(一)听取情况汇报。检查考核组到达县(市、区)后,由组长向受检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检查考核的有关要求,并安排检查行程,并听取受检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

(二)抽查受检工程。检查考核组从县(市)上报的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确定3项受检工程项目,根据人员分工开展项目检查。

(三)反馈检查结果。考核组检查后,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将督促各地下发相关执法文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跟踪整改落实。全市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后,市住建局将各组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全市第一季度考核通报会上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企业的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标准化考核,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各检查组要严格检查标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跟踪挂牌督办,对落实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

(三)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接受检查企业的宴请及礼物,各检查组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对违反纪律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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