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行各分行:
为支持农民在城镇购房,改善城镇新居民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更好地发挥农业银行金融支持在房地产去库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作用,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的通知》(豫建房管〔2016〕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农行各支行积极对接,抓好落实。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