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年度考核评价
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加强和规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行为和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促进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依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考核评价办法》开展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参加考核评价的共有42家燃气经营企业,含管道燃气企业9家,汽车加气站16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7家。其中40家燃气经营企业达到合格水平,2家燃气经营企业达到基本合格水平。在参与考核的燃气经营企业中,多数能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制度和安全目标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检查设备巡检制度,有效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完善服务窗口硬件设施、公示服务规范、服务承诺、服务投诉和处理等制度,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大幅度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考核结果
1.考核评价合格单位
(1)考核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企业(21家):许昌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许昌天伦车用燃气有限公司、许昌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莲城大道加气母站、许昌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佗路加气子站、许昌五洲燃气有限公司、许昌市天伦车用燃气有限公司梨园加气站、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葛市汇源燃气有限公司、长葛市麟觉能源有限公司、长葛市汇源燃气加气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长葛石油分公司新越加气站、长葛市鑫源液化气有限公司、鄢陵县五洲燃气有限公司、河南五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鄢陵县五洲燃气有限公司车用燃气加气站、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滨河路加气站、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西加气站、禹州市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河南中和燃气有限公司襄城县天然气分公司、襄城县中联能源有限公司。
(2)考核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上、80分以下企业(19家):河南省西蓝天然气有限公司许昌万里东城加气站、河南友邦新能源有限公司许昌市零换乘加气站、许昌双利燃气有限公司、许昌市神州燃气有限公司、许昌市神力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长葛市液化气公司、长葛市佰川石化有限公司、鄢陵县万源燃气有限公司、许昌鑫源液化气有限公司、许昌鑫源液化气有限公司(汽车加气站)、许昌乐万家液化气有限公司、禹州市第一火力发电厂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禹州神垕液化气站、禹州永顺液化气有限公司、禹州市顺安液化气有限公司、襄城县恒利液化气有限公司、襄城县天龙商贸有限公司、襄城县鸿飞液化气公司、襄城县安泰液化气公司。
2.考核评价基本合格单位
考核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企业(2家):许昌市万里石油新兴路加油加气站(停业)、河南友邦新能源有限公司万里物流园加气站(停业)。
根据考核结果,特对21家合格且80分以上的企业提出通报表扬。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价情况,对于考核合格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立标杆、树典范,组织交流学习,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嘉奖,针对考核基本合格的企业要在其恢复正常营业后进行复检。
二、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基本实现安全运营。2015年,参加考核评价的燃气经营企业共有42家,通过考核评价,95.2%的燃气经营企业达到合格标准,其中80分以上的达到50%,4.8%的燃气经营企业达到基本合格水平。各燃气经营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加大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认真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检查、培训记录较为真实、完整。在规范化服务方面,各燃气经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优化服务窗口环境,建立了各项服务规范及问责制度等,管道燃气企业均建立了完善的用户信息系统,在上门服务、用户安检等方面服务水平均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建全完善管理制度。多数燃气经营企业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制定详实的安全教育培育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各种运行记录、巡检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隐患台账较为真实、完整。各企业均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并按照预案定时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操作能力。通过建立奖惩制度,鼓励职工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多数燃气经营企业不断优化服务窗口硬件设施,服务窗口入口设置标识牌和无障碍设施,公示服务项目、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人员岗位工号及服务监督电话等。建立完整的用户服务档案,汽车加气站实现对气瓶的全过程信息可追溯性。建立了用户服务满意度自我评价体系和投诉机制,定期调查市场现状和用户的反映建议,及时满足用户需求。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个别县(市)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机构不健全,对属地燃气经营企业日常检查不到位,不能很好的履行监管职责,存在没有上级部门检查就不进企业的现象。尤其是许昌县建设局没有明确的燃气管理部门,鄢陵县建设局燃气办目前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监管力量薄弱。
(二)部分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燃气经营企业各项制度不健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缺失或不完善,安全运行管理水平较低。二是一些燃气经营企业特别是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设备设施维护投入不足、保养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记录不健全。三是部分燃气经营企业对企业危险源缺乏清晰的管理要求,无法准确对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档,不能明确处置对策。
(三)部分燃气企业服务水平低下。一是部分管道燃气企业用户安全检查不及时,灶前压力抽检频率达不到规定要求。二是部分汽车加气站服务窗口硬件设施不完善,服务窗口形同虚设,加气工兼职收费人员且不能主动向用户提供收费凭证。三是部分液化气储配站未提供送气服务,不能定期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6年,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全市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运行、规范服务,使我市燃气行业运营管理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一)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强燃气经营资格管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健全燃气行业监管机构,完善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创新管理,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严格《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设施改动、《河南省瓶装燃气分销站点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加强城镇燃气经营资格管理,促进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逐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办法、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操作规程运行,照规章制度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开展安全生产运行。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坚持持证上岗,不断扩大专业化管理团队。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和《河南省城市燃气行业服务规范》,切实增加服务意识,把现代服务精神、现代服务理念、现代服务行为融入企业活动的全过程。切实健全服务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服务监督制度,优化办公服务环境、采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此次考核评价,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