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6年许昌市物业服务小区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省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市综治办《关于印发<许昌市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物业服务小区平安许昌建设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在全市物业服务小区范围内开展平安许昌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任务
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门口挡杆装设平安建设宣传画面,在写字楼内外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栏,通过小区电子滚动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横幅等形式,对平安许昌建设工作进行大力宣传。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时间安排
3月、10月为集中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3月20日前完成平安建设宣传栏、宣传画面的设置和宣传横幅的悬挂工作。
(二)由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物业服务小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活动开展取得预期成效。对不按要求开展此项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将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特此通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