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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1-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建发〔2015204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市住建局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及市直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2015年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建筑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市直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2015年建筑安全生产承诺书;

(三)2015年市住建局有关建筑安全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两项许可日常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层级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安全事故等内容。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考核标准、内容详见附件2);

(二)市直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具体考核标准、内容详见附件3);

(三)建筑工程实体。

三、考核方式

(一)听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直施工企业工作汇报,查看有关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文件资料;

(二)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工程实体安全防护、工程安全技术资料;

1. 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2个施工企业,4个在建工程项目;

2. 市直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按照第四季度标准化考核情况打分。

(三)确定考核结果。

1. 按照《2015年各县(市、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考核表》(附件2),实行百分制标准计分的考核办法,确定考核等级;

2. 对《2015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表》(附件3)中的内容逐项进行考核打分,实行百分制标准计分的考核办法,确定考核等级;

3.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即优、良、合格、差,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四、考核时间

201512282016115

五、考核要求  

(一)实施安全目标考核,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考核组在考核中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及时汇总考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考核期间,各考核组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和廉政纪律,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及各施工企业要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考核组要通过此次考核,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维护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附件:1考核组人员安排及任务分配表

      22015年各县(市、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考核表

      32015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表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1222

 

附件1

考核组人员安排及任务分配

第一考核组

组长:王占力

成员:    赵志忠  常国彬  

考核:各县(市、区)

第二考核组

组长:孔凡杰

成员:彭保华  王晓红  韩关心

考核:市直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鸿业公司、金质公司、万基公司、二建公司、水利公司、泰兴公司、华信公司、晶业公司、腾飞公司、锦呈公司、恒祥公司、关众公司、鑫泰公司、亿发公司、甲鑫公司、天宏公司)

第三考核组

组长:安留功

成员:    苗笑飞   

考核:市直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大成公司、中原公司、万兴公司、广厦公司、正鑫公司、恒盛公司、万祥公司、鸿基公司、兴源公司、鸿安公司、泰鑫公司、永泰公司、永城公司、宸基公司、万隆公司、颖祥公司)

附件2

2015县(市、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考核表

被考核县(市):                                              

项目

序号

考核

内容

标准分数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得分

(一)

安全责任体系

1

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活动情况

4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完整。

查阅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未召开会议或无会议记录,扣3分;

每少召开一次会议,扣1分;

未制定2014年度建筑安全工作计划,扣2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签定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查阅文件资料:

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扣1分;

未层层签订责任书,扣2分;

未组织进行考核,扣1分。

3

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4

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障所必需的装备和经费。

查阅有关文件:

无机构、无人员的,各扣2分;有机构无编制的,扣1分;

配备安全监管人员不足3人的,每少1人,扣0.5分;

机构办公条件、装备和经费得不到保障,每一项,扣0.5分。

(二)

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4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情况

6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主要包括:贯彻《许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许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许昌市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许昌市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许昌市建筑工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工作情况。

查阅文件资料,检查在建项目:

发现一次未贯彻落实的,扣1分。

5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

5

按照市住建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查阅有关文件和记录: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无检查通知,每少一次,扣1分;

无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

(三)

两项许可日常监管

6

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情况

3

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查和动态监管,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全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每个项目检查总承包单位和一家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全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扣3分。

7

三类人员

监管情况

3

强化三类人员条件审查和动态监管,建立三类人员日常管理和不良信用台帐,施工现场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未建立三类人员日常管理和不良信用台帐,扣1分;

施工现场每发现1人无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扣1分。

(四)

安全监督管理

8

工程监

管情况

6

依法加强安全监管,没有监管盲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按要求进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在岗率10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规定在项目上得到落实。

建立村镇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建设部确定的工程监管范围组织实施监管。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无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扣2分;

10月份后办理安全措施备案台帐中抽查一份档案,没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各扣0.5分;

每发现一个施工现场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扣2分;

发现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带班制度的,每一人,扣0.5分;

每发现一个项目未建立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档案或未建立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档案的,各0.5分;

每发现一个项目总监不在岗的,扣0.5分;

未制定村镇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扣2分;

无村镇工程安全监管资料,扣1分。

9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

5

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有措施,有行动,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未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进行部署,扣5分;

未对全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总结的,扣2分;

施工现场未落实6100%要求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10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实施情况

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措施,费用单列,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全部予以明确,并按计划及时拨付。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未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办法,扣3分;

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未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每发现一起,扣1分;

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计划,每发现一起,扣0.5分。

11

安全生产预警制度运行情况

4

在夏汛期、冬季、节日或重大活动时期,及时下发文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检查督促企业和施工现场制定预案和组织演练。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在夏汛期、冬季、五一十一两会时期,每少下发一次文件部署防范工作,扣0.5分;

无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分;组织开展2015年应急救援演练,扣1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预案或未组织应急演练,每发现一起,扣0.5分。

12

机械设备管理情况

5

严格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施工现场未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机械设备,应登记备案的建筑起重设备的登记备案率达到100%。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工作。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无建筑起重设备登记备案台帐,扣1分;

发现施工现场使用明令禁用的机械设备,每一起,扣1分;

施工现场每发现一台起重设备未进行产权登记备案或未检测投入使用,扣1分;

未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工作,扣1分。

13

隐患排查和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6

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整改完毕,有关资料齐全。

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建立了本地重大危险源台帐,实施备案管理,有关监控管理资料齐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批或论证。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资料,扣2分;

从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中抽查二份,整改反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未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的,扣1分;

未建立本地重大危险源台帐,扣2分;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未公示,每发现一起,扣0.5分;

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每发现一个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的,扣2分。

(四)

安全监督管理

14

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6

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安建设宣传和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等活动,符合条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全部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扣2分;

未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扣1分;

未组织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活动,扣1分;

无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扣1分;

符合条件要求的施工现场未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每发现一起,扣0.5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建筑安全生产八荣八耻宣传牌,每一起,扣0.5分;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人无证上岗,扣1

15

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4

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打非治违活动,有关执法及诚信和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完整,并对外公布。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未对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扣2分;

未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进行总结的,扣2分;

有关执法及诚信和不良行为记录档案不齐全或未对外公布,扣1分;

16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5

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未落实5.25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的,各扣1分;

未对全年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的,扣1分;

从抽查的项目中查阅一份施工许可台帐,没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扣1分;

抽查的项目中,主管部门下发的检查记录中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每一个项目,扣0.5分;

施工现场存在消防通道不畅、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彩钢板临时建筑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使用易燃外保温材料和不符合防火要求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分别扣0.5分。

(五)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17

安全生产

标准化开展情况

4

贯彻落实许昌市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工作方案,与达标企业签订了达标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获得工程安全奖项的企业,在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未贯彻落实许昌市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的,少一项,扣1分;

无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扣1分;

未与达标企业签订达标工作目标责任书,扣1分;

每季度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少1次扣0.5分,

无安全奖励机制,扣1分。

18

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3

开展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未组织开展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评价,无工作档案,各扣1分;

每发现一个施工现场未进行安全评价,扣0.5分;

每发现一个施工现场安全不达标,扣1分。

(六)安全

事故

19

事故查处情况

3

及时如实上报安全事故,严肃事故查处。2015年本辖区内一般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如期结案率达到100%;事故责任处理意见落实率达到100%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2015年本辖区内事故未如期结案,发现一起,扣1分;

事故责任处理意见未落实,发现一起,扣0.5分。

20

2015

事故情况

12

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事故上报统计情况:

2015年死亡人数超过2014年,且死亡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扣12分;2015年死亡人数超过2014年,但2014年死亡人数为零,2015年仅死亡1人,扣6分;

2015年死亡人数不超过2014年的,每死亡1人,扣2分。

21

发生较大

事故情况

5

  严格防范和控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事故上报统计情况:

本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生产安全事故,扣5分。

奖励分数

1、本年度单位或所属安全监督机构(部门)获得市级安全表彰、奖励的,每一次,奖2分;获得本(县)市政府安全表彰、奖励的,每一次,奖1分;

2、连续两年死亡人数为零,奖3分。

考核

结果

            

考评分:  

奖励分:  

最终得分:   

考核组成员:             考核组组长:            考核日期:

    

附件3

2015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完成情况考核表

被考核县(市):                                              

项目

序号

考核

内容

标准分数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考核得分

(一)

安全责任体系

1

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活动情况

4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完整。

查阅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未召开会议或无会议记录,扣4分;

每少召开一次会议,扣1分;

未制定2014年度建筑安全工作计划,扣2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签定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查阅文件资料:

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扣1分;

未层层签订责任书,扣1分;

未组织进行考核,扣1分。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4

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障所必需的装备和经费。

查阅有关文件:

无机构、无人员的,各扣2分;

配备安全监管人员不足的,扣1分;

机构办公条件、装备和经费得不到保障,每一项,扣0.5分。

(二)

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4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情况

8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主要包括:贯彻《许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许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许昌市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许昌市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许昌市建筑工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工作情况。

查阅文件资料,检查在建项目:

发现一次未贯彻落实的,扣1分;

5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

8

按照市住建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查阅有关文件和记录: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无检查通知,每少一次,扣1分;

无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无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扣2分;

每发现一个施工现场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扣2分;

发现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带班制度的,每1人,扣1分;

未建立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档案或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档案的,1分;

施工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和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次数不符合规定的,每少1次,扣1分;

每发现一个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不在岗,扣0.5分;

6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

5

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有措施,有行动,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未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进行部署,扣5分;

未对全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总结的,扣2分;

施工现场未落实6100%要求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实施情况

5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措施,费用单列,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全部予以明确,并按计划及时拨付。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未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办法,扣3分;

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未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每发现一起,扣1分;

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计划,每发现一起,扣1分;

未按计划实施的,扣1分。

8

安全生产预警制度运行情况

5

在夏汛期、冬季、节日或重大活动时期,及时下发文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检查督促企业和施工现场制定预案和组织演练。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在夏汛期、冬季、五一十一两会时期,每少下发一次文件部署防范工作,扣0.5分;

无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分;组织开展2015年应急救援演练,扣1分;

施工现场未制定预案或未组织应急演练,每发现一起,扣0.5分。

9

机械设备管理情况

5

严格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施工现场未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机械设备,应登记备案的建筑起重设备的登记备案率达到100%。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工作。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无建筑起重设备登记备案台帐,扣1分;

发现施工现场使用明令禁用的机械设备,每一起,扣1分;

施工现场每发现一台起重设备未进行产权登记备案或未检测投入使用,扣1分;

未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工作,扣1分。

10

隐患排查和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10

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整改完毕,有关资料齐全。

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建立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台帐,有关监控管理资料齐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批或论证。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资料,扣2分;

隐患排查有关整改反馈资料不齐全,扣1分;

未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的,扣1分;

未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台帐,扣2分;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未公示,每发现一起,扣1分;

未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治理检查的,扣1分;

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的,扣2分。

(三)

安全监督管理

11

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10

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有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有安排、有关工作资料齐全。强化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符合条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全部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竞赛、“11.9”消防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活动,企业法人讲安全课。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无“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扣1分;

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安康杯”竞赛、“11.9”消防宣传活动的,每少一起,扣0.5分;

无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有关资料的扣1分;未,扣1分;

未建立“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的,扣1分;

无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扣1分;

符合条件要求的施工现场未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每发现一起,扣0.5分;

未开展企业法人讲安全课活动,扣1分;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每发现1人无证上岗,扣1分。

12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5

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未落实5.25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的,各扣1分;

未对全年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的,扣1分;

从抽查的项目中查阅一份施工许可台帐,没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扣1分;

抽查的项目中,主管部门下发的检查记录中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每一个项目,扣0.5分;

施工现场存在消防通道不畅、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彩钢板临时建筑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使用易燃外保温材料和不符合防火要求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分别扣0.5分。

(四)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13

安全生产

标准化开展情况

4

贯彻落实许昌市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工作方案,与项目签订了达标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获得工程安全奖项的给予优惠政策。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未贯彻落实许昌市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的,少一项,扣1分;

无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扣1分;

未与项目签订达标工作目标责任书,扣1分;

无安全奖励机制,扣1分。

14

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4

开展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施工现场:

未组织开展项目安全评价,无工作档案,各扣1分;

每发现一个施工现场未进行安全评价,扣0.5分;

每发现一个施工现场安全不达标,扣1分。

(五)安全

事故

15

事故查处情况

3

及时如实上报安全事故,严肃事故查处。2015年本单位一般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如期结案率达到100%;事故责任处理意见落实率达到100%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2015年本企业事故未如期结案,发现一起,扣1分;

事故责任处理意见未落实,发现一起,扣0.5分。

16

2015

事故情况

12

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事故上报统计情况:

2015年死亡人数超过2014年,且死亡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扣12分;2015年死亡人数超过2014年,但2014年死亡人数为零,2015年仅死亡1人,扣6分;

2015年死亡人数不超过2014年的,每死亡1人,扣2分。

17

发生较大

事故情况

4

  严格防范和控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事故上报统计情况:

本单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生产安全事故,扣4分。

奖励分数

1、本年度单位获得省级以上安全表彰、奖励的,每一次,奖2分;市级安全表彰、奖励的,每一次,奖1分;

2、连续两年死亡人数为零,奖3分。

考核

结果

            

考评分:  

奖励分:  

最终得分:   

考核组成员:                 考核组组长:               考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