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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建筑工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1-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建发〔2015200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许昌市建筑工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许昌市建筑工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1217

 

 

 

许昌市建筑工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

    

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市安明电〔2015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工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深入开展,扎实做好年末岁初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订如下活动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攻坚战,巩固提升活动成果,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案事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攻坚时间

即日起至1231日。

三、攻坚重点

建筑工地要突出以防火、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防碰撞、防“三违”等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建筑工地全面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对前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漏补缺,集中整改,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应管尽管;隐患排查,应查尽查;整改治理,应治尽治;打非治违,应打尽打;风险防控,应保尽保。”

四、攻坚措施

(一)集中整治

建筑施工:深入排查模板支撑、脚手架、塔吊、临边洞口、边坡、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旧危房隐患,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用;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非法行为。

城镇燃气:对天然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管道(特别是老旧管道)、天然气储配站、调压站、管道工程、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汽车加气站及城镇居民户燃气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不间断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要立即停输停用。

各单位要对照攻坚重点,制定攻坚方案,明确攻坚任务,细化攻坚措施,落实攻坚责任。对前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对问题和隐患是否做到“零容忍”、整改和防范措施是否得到真落实等。凡是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主动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各施工企业要对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岗位、重大危险源等明确领导责任,包责到人,发现险情,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立即停产停业整顿。

(二)集中“打非治违”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有效地铲除非法违法主体,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负责人,形成“打非治违”的强大震慑力,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强化督查检查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建筑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冬季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查尽查,全覆盖,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亲力亲为,深入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岗位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严”和“实”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本次攻坚战,将攻坚战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强化安全生产履职尽责,认真制定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细化攻坚措施,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同步进行,统筹谋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狠抓落实,严格问责。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攻坚战活动责任制。对攻坚战不扎实不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不落实、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案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依法依规从严追究属地、部门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攻坚战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班值班计划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和关键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岗到位,带班值班,巡查检查。攻坚战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住建局每周五上午8点半前书面报送本周攻坚战开展情况电子版发送至xcjzglk@163.com,联系人:孔凡杰,联系电话:216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