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为做好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承包工程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建建〔2015〕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2166096、2169098。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9日
(参见右下角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