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按照《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5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通知》(许建发〔2015〕95 号)文件部署,我局成立了3个检查组,对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及县(市)部分建筑工程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二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现将考核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住建厅综合执法检查和标准化考核情况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豫建执法〔2015〕11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许昌市腾飞花园四期50#楼工程,桩基工程含在施工总合同中,建设单位又另行发包,并支付工程款的违法分包行为;禹州万丰铂金瀚宫五期12#商住楼涉嫌劳务违法分包行为;许昌市腾飞花园四期50#楼工程和许昌市西席雅苑11#楼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及违反相关技术规范的行为,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认真逐条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凡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和涉及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尽快落实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按照《许昌市建筑施工现场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标准》的规定,本次共考核检查建筑施工企业 21 家,监理单位16家;施工项目部 32个,监理项目部22个。
(一)建筑市场行为方面:通过检查第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办理招投标手续(登记备案)情况、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班子及监理班子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与上年度标后履约检查情况相对比,各区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总监到岗率均有大幅提高,平均到岗率在75%以上。
(二)质量方面:多数监理单位总监到位,质量意识有提高,能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对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起到重要作用。能较好执行原材料见证检验制度;实体质量无严重缺陷;及时组织分部、子分部验收。
依据《许昌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暨精细化管理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排名前三名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科普教育基地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刘志强;河南方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尚东小区29#楼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邓清德;河南方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桃源名郡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潘会杰在考核通报会上做典型发言并颁发荣誉证书的奖励。后三名: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来东岸华城一标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孙青松;河南方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西席雅苑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石玲;河南省豫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恒大绿洲1、2#楼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袁继生分别在通报会上做表态发言的处理。
(三)安全方面:检查出安全隐患 124 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24 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不良信用行为告知书1 份,已责令相关单位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经考核,由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瑞贝卡和天下住宅小区26#27#楼”项目;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金石假日广场写字楼”项目;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蓝堡佳苑1#2#楼”项目;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桃园名郡1#楼”项目;河南正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绿园小区”共5个项目,被评定为许昌市2015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优良工程。
考核中发现,由河南嘉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天宝盛世花园1#—5#楼”项目;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北家园2#”项目;河南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朝阳尚居”项目,对建筑施工现场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施工现场疏于管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场区主要道路没有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没有采取控制施工扬尘的任何措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
依据《许昌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暨精细化管理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排名前三名的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李晓玲、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张京卫、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李明涛给予在考核通报会上做典型发言并颁发荣誉证书的奖励;对排名后三名的河南嘉丰建设有限公司的韩保合、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的张巴杰、河南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胡学中给予分别在通报会上做表态发言的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1. 个别项目开工前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
2. 部分在建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有缺岗情况。如:科普教育基地项目经理:冯敬涛;中原饭店项目经理:马仙芳;未来东岸华城观云二标段:王久康;新北家园1#项目经理:员志远;新北家园2#项目经理:张世杰;朝阳尚居1#项目经理:胡学中;桃源名郡2#项目经理:张刘洋。
3. 个别项目主要班组人员未到岗履职。
4. 从检查资料中反映,个别项目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不全,项目经理有代签情况。
5. 个别项目未提供现场管理人员与总承包单位的社保关系证明。
(二)质量方面
1. 个别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总监不到位,未按规范配置监理人员。如:西席雅苑项目、众信国际大厦项目。
2. 监理规划、细则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如:尚东小区25#楼项目、绿园小区项目。
3. 部分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未严格落实《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进行阶段安全评价,未及时上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查。如:蓝堡佳苑项目、桃源名郡项目、未来东岸华城一标项目、朝阳尚居项目、中奥鑫天项目。
4. 总监未对分包单位资质确认。如:未来东岸华城一标项目、天宝盛世项目。
5.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杂乱,安全隐患多。如:明城小区项目、天宝盛世项目。
6.项目监理机构未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如:恒大绿洲1、2#楼项目、财富广场项目。
7.监理综合资料不齐全、无序分类。如:瑞贝卡和天下项目、尚东小区25#楼。
8.旁站监理记录内容不全,不能实现施工过程质量追溯。如:蓝堡佳苑项目、西席雅苑项目。
(三)安全方面
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存在不齐全、不真实、无针对性,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验收记录缺失较多;
2. 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立杆多处悬空。模板支撑搭设不规范。卸料平台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搭设,仍存在锚固长度不够且未与建筑物进行锚固等问题;
3. 临边防护栏杆固定不牢固。预留洞口盖板固定不牢固,电梯井口没有采取工具式固定防护门防护,楼层内缺少安全警示标志;
4. 施工用电达不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个别设备直接从总箱、分配电箱(二级箱)上接出;专用保护零线未连接到机具金属外壳;场区内电缆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随地面、架体明设;钢筋作业区电缆没有采取保护措施,随意拖拉,楼层缺少配电箱;
5. 塔吊基础积水现象较普遍,设备安装后没有组织联合验收就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没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数量少,品种配备不齐全,木工作业区、总配电箱处配备的消防器材数量少。
三、下一步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工作的重点从只对工程项目的监管转移到对工程项目和企业监管并重上来,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要继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开展检查和督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督促建筑企业加快对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上报工作,真正实现建筑市场的实时动态综合监管,提高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市〔2014〕11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标后履约监管工作的意见》(豫建建〔2013〕14号)和《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工作的意见》(许建发〔2013〕7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行为、合同履约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努力营造诚信经营、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
(三)认真做好汛期施工各项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前已进入主汛期施工阶段,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雨、防雷、防风和防坍塌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完善防汛、避险工作预案,要对临建设施及工地周边的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提前做好深基坑、高边坡、围墙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高大设施的加固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安排劳动作业时间,加强高温期劳动保护,认真落实防暑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高温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附件:1. 2015年许昌第二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排名表(市 区)
2.2015年第二季度考评监理行为标准化考核(市 区)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