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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墙纪要〔2015〕9号 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业务工作初审小组2015年第九次会议纪要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7-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5年7月1日上午,在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召开了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业务工作初审小组2015年第九次会议,会议由张文杰主任主持,副主任赵凯杰,墙改办综合科、企业科、执法科、推广应用科、人事科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推广应用科上会初审事项:

    1.对许昌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空港新城(30#、31#、33#、34#住宅、储藏室、地下车库、人防)4栋楼建筑面积136119.84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693732元;

    2.对河南许继平安置业有限公司天宝盛世(6#、7#、14#、15#住宅、6#、7#商业、)4栋楼建筑面积53746.79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306151元;

    3.对许昌腾龙置业有限鹿鸣湖畔(5#、6#住宅、5#商业、5#、6#储藏室)2栋楼建筑面积8693.01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66431元;

    会议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及程序要求,同意通过初审。

 

 



参会人员:

张文杰 赵凯杰 张军霞 吕增胤 秦银霞 罗 海 翟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