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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5〕107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7-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局(中心):

    6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紧急召开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老旧楼房垮塌事故情况,部署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省住建厅626下发了《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根据上述会议及通知要求,经市住建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向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汇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产管理局(中心)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向本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汇报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情况,提请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研究制定本辖区老楼危楼排查整治方案。在制定排查整治方案中,要明确老楼危楼房屋排查整治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为尽快开展排查,各地应先安排排查,同时制定工作方案。

    二、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工作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近期,贵州和天津连续发生4起房屋倒塌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房屋老旧且失修失养、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是造成这4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产管理局(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此次排查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房屋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责任;房屋使用人应当承担安全使用房屋建筑的责任,并有责任配合所有权人、管理人对房屋建筑的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活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产管理局(中心)是同级人民政府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法行使房屋安全方面的管理职能。经批准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四、突出排查重点

    本次排查要求是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栋、不漏一户。对本地区的老楼危楼安全情况排查的重点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及违法违章建筑,要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

    五、切实做好整治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产管理局(中心)要加强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协调,发挥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跟踪监管,一抓到底。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暂时无法拆除的,要撤出人员,妥善落实防护措施,避免房屋倒塌危及周边安全,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情况、困难、需解决的问题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存在重大安全危险的,要积极提请地方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协调有关部门快速处置安全隐患。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楼房屋改造工程,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

    六、及时报送信息

    建立月报制度。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产管理局(中心)要于每月25日前将上一月老楼危楼排查整治情况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联系人:刘建六;联系电话:2166696;电邮:xcsjwfck@163.com


 

附件:1. 老楼危楼排查情况汇总表

      2. 老楼危楼安全现状调查表

      3.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明细表

      4. 违章建筑排查明细表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