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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5〕88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7-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王 菲

电  话:2168198

邮  箱:zjjfgk@126.com

 


附件:1、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2、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表




                                  2015年5月12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

“整体推进年”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8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的通知》(豫建法〔2015〕6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按照省政府部署,2015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住建厅总体部署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科室)要在2014年重点领域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许建发〔2014〕176号)和《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见附件1),制定本单位行政指导规范,在不断积累行政指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行政指导案例选编》,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水平。推行行政调解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二)开展对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和指导。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分析总结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管理,为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法、依法行政培训月活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情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要求,制定方案(5月中旬)。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通知要求,制定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具体内容、推进步骤和督促检查措施。

(二)典型带动,整体推进(9月中旬)。根据省住建厅要求,要着力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覆盖面。各部门通过业务指导、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推广行政指导案例等形式,有效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各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于5月25日之前报市住建局法规科。

   (三)抓好落实、总结检查(11月中旬)。各相关单位要把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活动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市住建局法规科。

    四、有关要求

   (一)督促检查。市住建局将于6月底对各相关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督查。重点检查各部门行政指导工作、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创建等活动开展情况。

   (二)强化指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加大对服务对象行政指导力度,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