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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墙〔2015〕12 号 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对郏县兴达新型建材厂产品备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3-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墙〔201512



各县(市)墙改办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企业于2015317日持产品《确认书》进行备案,各项相关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已经郏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可在我市建筑工程中使用。

    该企业产品——混凝土实心砖,《确认书》编号为DZ200151304,销售时必须带有产品《确认书》、该备案文件及近期检验报告。此次备案有效期至20163月。

    特此通知。

 


20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