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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墙〔2015〕11 号 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3-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墙〔2015〕11号




各科室: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已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搞好今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点:

一、强化主体意识,突出领导责任

(一)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各科室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若干意见,切实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制度,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摒弃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不断加强廉洁自律。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坚决查处以权谋私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认真落实目标任务。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各科室目标管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对违纪人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责任分解

根据墙改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张文杰 主任、书记

1、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墙改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3、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4、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二)赵凯杰 副主任

1、协助主任(书记)抓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对综合财

务科、人事科、执法监察科、企业发展科、推广应用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科室、科室工作人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3、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